青岛记者采访【游金地】讯 昨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360搜索引擎是否违反Robots协议做出裁决,认为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应当赔偿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70万元,同时驳回百度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青岛记者采访【游金地】讯 昨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360搜索引擎是否违反
Robots协议做出裁决,认为
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应当赔偿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70万元,同时驳回
百度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百度VS360
游金地记者了解到,Robots协议是搜索引擎行业内公认的、应当被遵守的行业道德,几乎所有的搜索引擎公司都会自觉遵守Robots协议,不管是Google、Yahoo、微软必应,还是百度、搜狗,在Robots协议这个问题上,大家都按照国际规范来做事,让蜘蛛不会去触碰抓取Robots协议中明文禁止抓取的内容。而现在被告方奇虎公司在推出搜索引擎初始阶段就没有遵守此协议,行为明显不当,理应承担后果。
记者获悉,这起案件是百度于2013年10月中旬对360提出的诉讼,360搜索引擎未获百度公司许可,私自抓取其百度知道、百度百科、百度贴吧等网站的内容,不正当竞争手段明显,百度要求奇虎360索赔1亿元。记者认为,每个行业都有自己的道德法律,需要人们遵守,才能有序开展。如果只想着自己,那么其广大的用户群也不会有好的体验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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