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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又来了!3月1日启动 两种情形需办理
2022年02月11日 通知公告 来源1:中新经纬 编辑:唐凤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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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年度汇算办理时间。


年度汇算指的是年度终了后,纳税人汇总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额,减去全年的费用和扣除,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的过程。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解读称,简单来说,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这是2019年以后我国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内在要求。


公告显示,2021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据悉,有两种情况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一是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二是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另外,有四种情形无需办理年度汇算:一是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二是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三是已预缴税额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四是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为什么要办理年度汇算?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表示,一是通过年度汇算可以更好地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比如,一些扣除项目,像专项附加扣除中的大病医疗支出,只有年度结束,才能确切地知道全年支出金额,需要在年度汇算来补充享受扣除。二是通过年度汇算可以更加准确地计算纳税人综合所得全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关于办理渠道,税务机关提供了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建议纳税人优先选择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理年度汇算,特别是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掌上办税。如果纳税人不方便使用网络,也可以邮寄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各省(区、市)税务局将指定专门受理邮寄申报的税务机关并向社会公告。如果上述两种方式纳税人均不方便,也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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