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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辟谣 儿童失踪第一时间就立案

2014年10月08日   生活资讯 来源:游金地   编辑:子衿
  针对国庆档打拐题材电影《亲爱的》中一句“失踪超过24小时,警方才会立案”的台词,公安部刑侦局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否认了电影中的说法。

  针对国庆档打拐题材电影《亲爱的》中一句“失踪超过24小时,警方才会立案”的台词,公安部刑侦局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否认了电影中的说法。

  “从2009年4月起,公安部就启动了打拐专项行动。目前法律和警方都没有‘失踪24小时才能立案’的说法,但对不同的人群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如果是儿童或14岁以上、18岁以下的少女失踪或走失,可第一时间报案,警方会以刑事案件立案调查;如果是18岁以上的成年女性,如果有被拐嫌疑的,也可以立即报案,警方也会以刑事案件立案调查。”陈士渠说。

  辽宁省公安厅微博“平安辽宁”发布内容称:“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规定,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公安机关应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

  此外,“平安辽宁”内容称,国庆期间,全国多个景区发生多起儿童走失的事件。因此警方建议家长,教会孩子拨打110紧急求救电话;教孩子牢记家人电话等信息;穿鲜艳衣帽或亲子装;衣服内侧放“联系卡”;携带手机或防走失电子产品;告诉孩子勿听信陌生人……

  【游金地】为爸爸妈妈们整理了几条能够防止孩子走失的小贴士,希望家长们一定从最近的诸多事例的吸取教训。

  (1)家长应尽可能少带8岁以下的孩子到公共场所;

  (2)时时查看孩子是否紧随在身边;

  (3)在家时教导孩子背熟一些简单资料(如家庭住址、父母名字及电话、父母工作单位等),并教导孩子如果外出时与大人走散,就去找到警察叔叔,请警察叔叔帮助回家。并可在孩子袋包中装上写有这些资料的纸条,以在发生意外而昏迷、神志不清的情况下使用。

  (4)为防患于未然,可与年纪稍大的孩子事先约定好可能走散后的见面地点;

  (5)外出时尽量给孩子穿鲜艳的衣服,以便于寻找;

  (6)发现孩子走失,宜及时求助寻呼、广播、警方等;

  (7)教导孩子不要和陌生人接近,不接受陌生人给的东西,并养成一种习惯。

  (8)教会孩子听到敲门声后,多问问对方找谁、是谁,尽量由家长来开门;

  (9)若家中没有大人在时,教导孩子绝对不要给陌生人开门。

  (10)如使用“跟P虫”跟踪服务,每当孩子外出时提醒是否已佩戴,告诉他爸妈这样做,是为了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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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子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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