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记者来到位于西安钟楼附近的某购物中心,在顾客服务中心的办卡处,记者提出想要购买一定数量的购物卡。办卡处的工作人员说,他们商场发行的购物卡,单张最低面值为1000元,最高为5000元。
西安某购物中心工作人员:“整个金花都是通用的。”
记者:“就是宜品生活和世纪金花里都能刷?”
西安某购物中心工作人员:“对,都是通用的,包括豪生酒店和亚健高尔夫都能刷。”
2012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七条中规定,单张记名预付卡资金限额不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预付卡资金限额不超过1000元。也就是说,只要单张购物卡的金额超过一千元,就必须要实名登记。但记者在这里却发现,有关规定在这里却形同虚设。
记者:“是实名的还是不记名的?”
西安某购物中心工作人员:“不记名。”
记者:“都可以不记名?”
西安某购物中心工作人员:“嗯嗯。”
随后记者又来到这家购物中心旗下的另一家卖场,在办理预付卡窗口,工作人员正在整理购物卡。《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单位一次性购买预付卡5000元以上,个人一次性购买预付卡5万元以上的,应当通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结算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而且购卡人不得使用信用卡购买预付卡。但在这里,这样的规定同样有名无实。
西安某购物中心美居生活家工作人员:“现金最好,现金两万以上还可以返点,现金比刷卡返点要多。”
记者:“可以刷信用卡不?”
西安某购物中心美居生活家工作人员:“可以刷,但是信用卡返点就没有了。它是这样,两万到五万如果是现金,是返一个点,五万以上是2个点,给你返点返到你的会员卡里。”
这位工作人员说,他们商场销售购物卡,还和员工的收入挂钩。
记者:“咱这办的多不?”
西安某购物中心美居生活家工作人员:“多,我们这挺多的,就是过年过节的最多了。你哪怕买十万的,几百万的,我们前段时间有一个买了300万的,全部都是五千的,我们都会给他把那些弄好,就是多少张都弄好。”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其实商场发行自己的购物卡一方面是为了吸引一些特定的客户,其次就是可以预先回收一部分现金,对购买者来说只不过是使用起来比较安全和便利,但因为商家是获利最大的一方,如果它要坚持实名制的话可能就会影响到营业额。随后,记者又走访了位于西安西大街上的一家卖场,这里虽然能做到实名登记,但对大额不能使用现金和不能使用信用卡的规定,同样置若罔闻。
西大街某卖场工作人员:“个人是五万以上,但是这个您只要刷信用卡的话没有关系。基本上很多个人要分好几单刷,这都是没有关系的,刷卡、转账、付现都没有任何的影响,都是可以做的。”
国家相关部门曾多次对商业购物卡的发售出台规定和办法,目的是为了尽可能消除购物卡背后滋生的腐败等社会问题。但在记者的调查中发现,部分商家和购卡人都在钻政策的“空子”,让购物卡的销售和流通变了“味”。
西安市商务局商贸服务管理处张凯:“按照去年的规定的话,是按照三项制度(执行)。”
记者:“哪三项制度?”
西安市商务局商贸服务管理处张凯:“实名制、限额制和非现金制。不按规定预售肯定不合适,你违反条例的话肯定要受到处罚的。一个是罚款,另外一个是进行媒体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