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事故发生后,青岛海事局按照“一清三保”(清油污、保安全、保畅通、保生产)原则部署海上清污和交通管制工作,将事故对海洋环境和港口生产的影响降到最低。截至11月27日下午4时,海事部门累计协调170艘次清污船,布设围油栏4720米,使用吸油拖缆约5200米,抛投吸油毡20吨,出动清污人员2920人次,回收油水垃圾(吸油毡、吸油拖缆)209吨,油水混合物112吨。
每天派船出海巡查
昨天中午,记者跟随青岛海事局“海巡0511”号巡查船出海巡查,所经海域未发现有油污存在。青岛海事局监管二处处长助理洪辉介绍,目前海上油污已基本清理完毕,海事部门每天派4条船出海巡视。
“11·22”事故发生后,青岛海事局迅速成立海上清污处置领导小组,当天投入4艘海巡船巡视油污分布情况,在溢油河岔口布设了2道围油栏,围油栏总长度约3000米,围油栏外布置海事巡逻艇警戒,现场人员和清污船分别从岸上和围油栏内外海面用吸油毡清理浮油。
11月23日,海事部门组织调派24艘清污船、10艘渔船、6艘海巡艇开展海面巡查及清污工作,投入清污人员520人;协调北海救助第一飞行队派直升机到胶州湾海域上空进行巡视和拍照录像。
11月24日,针对当日的大风浪和降雨天气,海事部门选择船型较大的清污船,对大面积油污主要使用吸油毡、吸油拖缆清理,配合使用消油剂,提高清污效果和效率,并建议地方政府加大对陆上雨水涵洞油污处理力度,尽量防止陆上油污入海。当日调派出18艘清污船舶和6艘海事巡逻艇进行巡查警戒和清污,另有12条小型清污船舶应急待命。经过两天多的清污行动,海上油污面积由起初的峰值17平方公里逐步缩减到3—5平方公里。
11月25日上午,青岛海事局组织清污公司在岸边安放3台收油机进行污油回收作业。下午陆续增派清污船进行海上清污,针对大面积的油污带,主要采用吸油拖缆围控,收油机回收,合理使用消油剂的方案清污。当日派出13艘清污船舶,派出5艘海事巡逻艇,另有12艘清污船待命;出动人员260人。
11月26日,海事部门继续加强海上巡查,同时重点加强黄岛油港区码头岸线陆域巡查,共组织25艘清污船、13艘渔船、6艘海事巡逻艇进行海面油污巡视、清污。巡视排查了大炼油大件码头以西2公里沿岸滩涂及近岸水域,发现岸边沙滩、岩石散落分布较厚污油。巡视人员立即向环保部门通报信息。
11月27日,巡视人员对后岔湾沿岸等处细致排查,发现岸线、滩涂存在污染。为此,海事部门立即敦促中石化相关单位加大对沿岸潮间带陆上污油的处置力度,防止入海再次污染。
交通管制护航清污
据洪辉介绍,事故发生后,由于海上清污船舶较多,高峰时近30艘各种海巡艇、清污船等在较小的海区内行动,追随油污带漂移而做无规律航行。为了确保清污船安全,防止其他船舶对清污行动造成影响,船舶交通管理中心对受到油污染的海面进行交通管制,停止安排船舶进入胶州湾内的油轮锚地,非特别需要不安排船舶进入湾内的港内锚地。为清污行动创设安全的水域环境,保障清污船的安全。同时,加强对生产性船舶的交通组织管理,使得青岛港水域忙而不乱,船舶交通和清污行动互不影响,防止了衍生事故的发生。
港口生产有序进行
此外,为将事故影响降低到最小,除黄岛油港区码头因不具备靠泊作业条件外,青岛港其它码头船舶靠离泊作业正常进行。自事故发生后至11月28日上午的6天时间,共有约1100艘次船舶进出青岛港,与常态无异。在经过企业严格自查的基础上,黄岛油港区的两座30万吨级、一座25万吨级码头也于11月25日中午开始靠泊船舶。海上清污行动未对港口生产造成明显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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