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青岛在此上调城乡医保标准,自2015年4月1日起,我市城市低保标准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20元,农村低保标准将由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20元。
作为青岛市政府市办实事之一,我市城乡低保提标方案正式出台。自2015年4月1日起,我市城市低保标准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20元,农村低保标准将由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20元。新标准实施后,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差距将由目前的1.71倍缩小至1.48倍,城乡差距大幅度缩小。提标后,新的城乡低保标准在全省继续保持最高,届时将惠及全市15.3万低保人群。
同时,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将由每人每年8760元提高到10440元,分散供养标准将由每人每年4380元提高到5220元。城乡低保家庭中残疾人专项生活补助、城市低保中社会孤老专项生活补助、城乡独生子女死亡后未生育且未收养家庭生活补助等分类救助标准也将同步进行调整。
据介绍,此次提标,城乡低保标准分别增长3.3%和20%;五保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均增长19.2%。这是我市连续第五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截至2015年2月底,我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9.1万户、15.3万人,其中城市2.3万户、4.2万人,农村6.8万户、11.1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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