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青岛市中山路街道办事处,了解到山东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一个多月来,市民扎堆领证的大潮渐退,在选择生与不生两孩的问题上,很多家庭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后,选择越来越理性。
据中山路街道办事处负责计生工作的郭妍介绍,截止到7月9日,中山路街道办事处共为26对夫妻办理了“单独两孩”生育证。“6月份里,每周受理办理‘单独两孩’生育证的家庭能有7~9例,进入7月份以来,已经缩减到5、6例。预计以后居民会越来越理性地看待‘单独两孩’政策,像政策刚公开时期扎堆领证的情况以后应该会越来越少。”郭妍对记者讲到。
此外,在为居民办理“单独两孩”生育证时,郭妍还发现了一个问题。“这个证从6月份就发下来了,想到之前这对夫妻曾多次电话咨询领证时间,所以证件一到,我们就立即打电话通知对方来取证,可是已经去了好几次电话了,对方说办下来就好说了,等有时间再拿。”据郭妍介绍,居民这种前后态度的变化不难理解,目前许多家庭并不着急要孩子,但是可能存在着办下证来,有证在手,算是备个保险的心态。
在郭妍所受理办理“单独两孩”生育证的26个家庭中,今年29岁的露露是其中年纪最小的一个妈妈,她第一个孩子现在16个月大。“单独两孩”政策刚公布后,露露就提交了申请材料,在6月中旬左右,她如愿拿到证。
“我本身是独生子女,了解一个人长大的孤单,也体会到一个人给父母养老的压力,所以我希望未来我的孩子可以避免出现这些问题,决定再生一个。现在虽然拿到证,但是最近这一年我们不打算要孩子。”露露告诉记者她打算过个一两年再要孩子。一是考虑到第一个孩子还小;二是考虑孩子属相问题;此外,现在拿到证,感觉是备个保险,万一意外怀上了孩子,可以避免在怀孕期间再费精力来申请办证。
据悉,自5月30日山东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以来,截至6月30日,青岛市已为733对夫妇办理发放了“单独两孩”生育证,另有1554对夫妇的“单独两孩”生育证正在办理。从目前情况看,“单独两孩”政策实施进展平稳有序。
“单独两孩”政策使用条件
按照相关规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夫妻,符合单独两孩政策:
1.一方为独生子女;
2.只生育或合法收养了一个子女;
3.双方或一方户籍登记在本省。
适用“单独两孩”政策的独生子女怎样界定?
根据国家有关生育政策规定,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
符合条件的单独夫妻办理《生育证》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独生子女父母生育子女情况证明(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和申请人的户口簿、《结婚证》、生育子女情况证明(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等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份。
2.其父母原生育多个子女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其他子女死亡的有效证明;其他子女达到法定婚龄后死亡的,村居委会应出具其未生育或收养子女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