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被投诉200多次、环保部点名批评,仍然无法缓解深圳下坪垃圾场的恶臭问题。日前,居民将垃圾场的主管部门——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和深圳市城管局告上法庭,申请公开垃圾场建设的环评报告,但该诉求遭遇重重阻碍,相关负责人回复称,垃圾场环评报告涉密,不宜公开。
一个月被投诉200多次、环保部点名批评,仍然无法缓解深圳下坪垃圾场的恶臭问题。日前,居民将垃圾场的主管部门——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和深圳市城管局告上法庭,申请公开垃圾场建设的环评报告,但该诉求遭遇重重阻碍,相关负责人回复称,垃圾场环评报告涉密,不宜公开。
都说涉密是个筐,什么都能往里装。有关负责人再一次用表态来验证了这个说法。涉密的东西干系重大,当然不是普通老百姓可以随便看的。不过如果拿它当作挡箭牌,往往能逃避应该承担的责任。果不其然,在该事件中,虽然该垃圾场二期投入使用两年多来,一直没有通过整体的环保验收,附近居民还屡屡投诉,甚至声称“半夜被臭醒”,但在讲究证据的法治社会,大家感觉归感觉,还是要有白纸黑字的环评报告作为依据的。如果说报告涉密,不宜公开,等同于说究竟事情如何,大伙都看见了,但却在程序上缺少最有力的证据,使得法律没看见。法律没看见,又有什么责任呢?
诡异的不仅于此,还是在“口说无凭”的情况下,掌握证据的一方并不是深受其害的当地居民,而是被控告的相关负责单位。如果负责单位老实公开环评报告,等同于承认“有罪”,想耍点滑头的,可能还真不情愿这么干。
仔细想想也是,该垃圾场连完整出生许可都还没搞定,两年来搞得附近居民怨声载道,作为最高主管机关的环保部都点名批评了,有问题等于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过去能拖,现在就更不能曝光了。
再一个问题是,下坪垃圾场是深圳最大的垃圾场,日均处理生活垃圾约占全市垃圾总量的30%,所以如果处理不好及会对周围居民产生重大影响。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这么大的垃圾场要是因为环评不达标而“被迫”减少垃圾处理量甚至停止工作,短期内也会给当地有关部门带来巨大的挑战,甚至会影响市容秩序。这样一来问题就走进了死局,越来越难解。
当然,按照《环保法》的相关规定,环评报告必须全文公开。有关负责人关于环评报告涉密的回复根本就与法不符,站不住脚。一个影响成千上万人生活的垃圾场污染问题,被拖了这么久,即使不追究口出“涉密”之论者的责任,也该反思下是什么给了有关部门“遇事则拖”的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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