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闻传播界,记者被称为"无冕之王",而在西方国家,新闻传播更是被称为"第四权力"。然而,不管是在西方国家,还是在中国,新闻传播作为社会的上层建筑,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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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十八大开始,依法治国被作为重要的治国基本方略提上日程。
依法治国不只是一句空话,而是一种思维,新闻传播同样应该有这样的法治思维,新闻法治化是合理规划新闻传播发展十分重要的一条途径,就像一句老话说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新闻传播立法,看似是将新闻传播的权力关进笼子里,但其实,对很多媒体来说,更多的是一种解放。
落到实处,落到纸张上的法律法规,比起底线不清、边界不明的"隐形规则",对于传播而言,利大于弊。
有了明确的规则,游戏才能继续。
同样是媒体,传统媒体比起网络媒体看上去资源更多,其实枷锁也更多,传统媒体常叹"带着镣铐跳舞"就是这个道理。
而在两种媒体的竞争中,传统媒体束手束脚,也不利于两者的相互竞争和相互促进。
但是,具体如何制定规则,如何让两方媒体良性竞争,如何保证媒体原有的新闻自由,才是真正需要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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