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购物,因为没有眼见为实,“评价”影响着很多买家的购买行为。在你给出“差评”“中评”后不久,有人会偷偷登录你的淘宝账户,把你之前给过的评价删除或改成“好评”。
据游金地小编了解,网上购物,因为没有眼见为实,“评价”影响着很多买家的购买行为。比如,在淘宝上买了假货、次货,或者对卖家的服务不满意等,你可能会果断地给卖家来个“差评”或“中评”。为了不影响生意,一些卖家会想方设法地对“差评”“中评”进行删改。于是,在你给出“差评”“中评”后不久,有人会偷偷登录你的淘宝账户,把你之前给过的评价删除或改成“好评”。而这种人就是“职业修改差评师”。
近日,由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浙江省内首起“职业修改差评师”案件,法院经审理后,当庭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李骏杰有期徒刑五年,同案的另外4人也分别获刑。
李骏杰等5人分散在全国各地,直到在法庭受审时,他们大多才第一次在线下见面。在删改“差评”的黑色产业链中,他们的分工各不相同。
案发前,李骏杰在杭州市滨江区一家科技公司上班。5人当中,他主要负责通过QQ在网上联系需要修改“中评”和“差评”的淘宝卖家,改一个评价收费260元。
在彼此不碰面的互联网上,删改“差评”的流程将李骏杰和4个同伙连在一起:需要删改“差评”的卖家会把相关买家的信息发给李骏杰,李骏杰把这些信息传给他的下线,即在广东打工的黄福权、王凤昭,黄、王二人再把信息反馈给在江西某市公安系统工作的胡榕,由他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查明买家的身份证信息,之后把信息以每条15元至25元不等的价格卖给黄、王二人。
收到胡榕给的买家身份证信息后,黄、王二人以每条15元的价格让河北石家庄人董伟“PS”出身份证复印件,再把复印件以每件45元的价格转卖给李骏杰。有了买家的身份证复印件,李骏杰就可以利用技术手段,冒充淘宝买家身份骗取该买家的淘宝账号并重置密码,最后非法登录淘宝评价系统删除或修改“中评”“差评”。
判决书认定,在2011年5月至2012年12月的一年半左右时间里,李骏杰共修改“中评”“差评”347个,获利9万余元。胡榕共转卖信息900余条,获利1.8万余元。
“职业修改差评师”的存在对淘宝网和淘宝用户来说,都不是一件好事。
淘宝网表示,信用评价的数据在该网站搜索、选品系统中起到基础性作用。删除中、差评数据危害到淘宝的流量分配体系和数据系统,对合法卖家和淘宝网的数据安全造成威胁,也对买家的购物体验产生影响。
这些以删改“差评”为业的人犯了什么罪?办案检察官以此案为例介绍说,“职业修改差评师”李骏杰的行为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法院审理后也以此罪名当庭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而那位利用职务便利为这个团伙提供买家身份证信息的民警胡榕,犯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至于参与信息买卖的黄福权、王凤昭和董伟,均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相应罚金。(游金地生活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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