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青岛市科技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联合市财政局正式出台《青岛市企业研发投入奖励实施细则》和《青岛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房租补贴实施细则》。
两项细则旨在引导企业归集研发费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通过绩效考核和激励,对孵化器运营机构进行房租补贴,帮助孵化器招商。
据市科技局副局长吴绪永介绍,企业研发投入奖励主要面向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和毕业企业。研发投入补贴额依照税务部门对企业当年加计抵扣确认研发费用给予不超过10%的补贴,单个企业所获奖励不超过100万元。该奖励由市科技局、市科技研发服务中心受理。奖励发放程序为:市科技局网站公开发布申报通知,由各企业填写研发投入奖励申请表,市科技研发服务中心依据税务部门反馈的企业研发费用情况,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协助办理资金拨付事宜。
科技企业孵化器房租补贴主要适用于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且年度考核评价合格及以上的市级、国家级孵化器。孵化器房租补贴标准按每个企业平均租用50平方米、房租价格1元/平方米·天,一年365天计算。针对孵化器内设有集中办公区的情况,规定集中办公区注册在孵企业不能少于20家,统一按300平方米面积计算予以补贴。每个孵化器补贴金额,对应考核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级,分别按照不超过应补贴金额的100%、70%、50%予以补助。其中国家级孵化器房租补贴总额每年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市级为100万元。该补贴按照区市科技局现场核查、孵化器协会网上技术审查、财务专家资金审核的流程组织实施。区级孵化器的房租补贴,则由各区(市)根据财力情况予以适当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