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今年公积金贷款延续去年的政策。此外,新年岛城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政策方面或有多方面的调整,拟放宽公积金贷款条件,推行异地贷款业务,并实现公积金中心与人社、工商等部门信息共享,实时掌握全市未建公积金制度的单位情况,将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纳入劳动合同文本。
“今年将实施贷款计划管理,结合资金使用情况,研究分析本市房地产形势和公积金收支使用情况,拟定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意见,放宽公积金贷款条件,推行异地贷款业务,为职工提供更多便利。”25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力争今年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72亿元。
在缴存基数比例方面,将借鉴其他城市做法,结合青岛实际,合理拟制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限值标准,进一步规范公积金缴存业务。
公积金贷款额度方面,25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通知,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和市政府规章对规范性文件管理的要求,2014年开始施行的《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明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到期需要继续执行,新的执行期自2015年3月10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6年3月9日。
《通知》明确,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请贷款缴存条件的,购买新建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购买再交易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35万元;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请贷款缴存条件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最高贷款额度的60% ,即购买新建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36万元、购买再交易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21万元。
在惠民方面,今年继续落实低保家庭职工贷款贴息、公积金还贷按月划付、公积金中心统一支付职工贷款抵押登记费、允许职工及配偶内部转账公积金还贷等惠民政策。“通过招投标、协商谈判等方式确定全市公积金贷款二手房评估机构,推动降低统一评估费收费标准,切实减轻职工购房负担。”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说,探索调整放宽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简化审批程序,减少租房职工负担。
此外,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与人社、工商等部门共享信息,实时掌握全市未建公积金制度的单位情况,增强催建催缴工作针对性,积极争取将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纳入劳动合同文本。(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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