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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青岛积分落户9月集中办理

2015年05月08日   生活资讯   来源:游金地   编辑:小小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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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昨日上午,备受关注、期待已久的《<青岛市积分落户办法>实施细则》正式发布,我市成为继广州、深圳之后第三个实施积分落户制度的副省级城市。

  ■政策适用于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在本市城区和新区有合法固定住所,持本市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满3年,在本市城区和新区就业创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无犯罪记录,申请将户口迁入青岛市城区和新区的人员

    ■政策适用于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在本市城区和新区有合法固定住所,持本市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满3年,在本市城区和新区就业创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无犯罪记录,申请将户口迁入青岛市城区和新区的人员

  ■计划9月份左右开始集中受理材料,办理2015年积分落户

    昨日上午,备受关注、期待已久的《<青岛市积分落户办法>实施细则》正式发布,我市成为继广州、深圳之后第三个实施积分落户制度的副省级城市。

  依据该细则,积分落户适用于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在本市城区和新区有合法固定住所,持本市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满3年,在本市城区和新区就业创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无犯罪记录,申请将户口迁入青岛市城区和新区的人员。凡符合积分落户条件、各项指标累计达100分以上的,可申请参加积分排名,由人社部门审核、排名、公示后,根据市发改委确定的年度积分落户指标总量签发落户卡。

  目前,市人社局正会同市直有关部门集中精力开发积分落户信息系统,以便实现网上联网办公、确保公平公正的工作目标。计划9月份左右开始集中受理材料,办理2015年积分落户。

  青岛市出台积分落户办法细则

  申请积分入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积分入户信息管理系统,填报本人相关信息,经系统初评总积分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的,可向本人合法固定住所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递交材料。

  各区积分入户受理窗口接收申请材料并出具收件回执。确认资料无误后,按积分落户指标体系表的设定初审,积分达到100分的,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受理回执。未达100分的,退回申请材料。

  积分落户主管部门汇总有关材料及数据后,按照积分指标体系责任分工,组织局内有关处室和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国土局等市直单位对积分证明材料进行复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汇总复审情况,确定最终积分,并按照积分高低对申请人进行排名并公示。积分相同者,按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长短排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申请人积分排名情况报市发展改革委复核。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复核确认的申请人积分排名和年度积分落户指标总量,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拟落户人员名单。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布拟落户人员名单并签发落户卡,申请人凭落户卡到拟落户地公安分局办理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落户手续。

  提醒提供虚假材料5年内不受理

  实施细则规定对采取故意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5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对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失职渎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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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小游]
标签: 政策 学历 户口 积分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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