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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豪车飙车案今天开审

2015年05月21日   生活资讯   来源:游金地   编辑:若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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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备受人们关注的,北京大屯路隧道飙车案,今天将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两名驾驶员均被诉危险驾驶罪。

  今天,北京朝阳法院将开庭审理上个月发生在北京大屯路隧道内的超跑飙车案。两名驾驶人员均被诉危险驾驶罪。此前,两人已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最高车速超过隧道内限速三倍以上


  2015年4月11日晚10时许,两辆价值数百万元的豪华跑车在朝阳区大屯路的隧道里发生交通事故,兰博基尼跑车车头损毁,另一辆法拉利跑车车身也多处受损。此外,事故还造成兰博基尼车内一名女性乘客受伤。


  经过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两辆车当时的最高时速在179到215公里之间,超过隧道内的限速三倍甚至更多,两辆车涉嫌追逐竞驶即俗称的飙车。


  两被告人已被取保候审 家庭背景引发猜测


  事故发生两天后,4月13日,北京警方即发布消息称,该案两名驾驶人已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刑事拘留。警方当时已认定两人存在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违法行为(在隧道内行驶的瞬间最高时速超过每小时160公里)。


  5月4日下午,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发布微博称,正式对大屯路超跑飙车案的被告人唐某某、于某某以涉嫌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据悉,此案并没有经过批捕程序,而在5月12日,两人被依法取保候审。


  据法律界人士分析称,本案指控的是危险驾驶罪,该罪名的主刑刑种仅是拘役,不符合逮捕条件。故被告人的刑事拘留期限届满后,司法机关依法对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予以取保候审。


  据检方透露,被告人唐某某绰号大天,今年21岁,高中文化,一直无业,另一名被告人于某某今年20岁,目前还在上学。由于两名被告人驾驶的车辆价值不菲,其家庭背景也引发猜测。


  此前,有网友称兰博基尼司机唐某某为"官二代"、"富二代",对此,其母李女士否认,称一家人非官非商,没有任何背景,儿子买兰博基尼的钱是炒股所得,再加上其父的赞助。


  此次车祸中涉事的红色法拉利车,登记在一个叫张某芳的女子名下。已有媒体证实,发生车祸时该车的司机于某某系张某芳之子。


  据媒体报道,张某芳系吉林长春一家石油企业的原副总经理。这家石油企业创建于上个世纪80年代,由长春一家国有企业改制而成。有媒体记者曾致电该油企,确证张某芳曾在该企业担任领导一职,但已离开。


  受伤女子已起诉要求民事赔偿


  据悉,车祸造成兰博基尼车内乘客徐某(女,24岁,辽宁省人)腰椎爆裂性骨折,经北京红十字会急诊抢救中心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所受损伤为轻伤一级。


  徐某的主治医生说,徐某的腰椎有一块椎骨粉碎性骨折,接受手术以后修复得很成功。等到她能够正常行走,椎骨完全长好之后,需要接受第二次手术,将体内的钢板、钢钉摘除。乐观估计,整个过程至少需要一年半的时间。


  医生还表示,即使徐某完全康复,她这辈子也无法进行剧烈运动,两年内也无法受孕,甚至有可能对她生育造成终生的影响。


  据徐某介绍,她和唐某某只是普通朋友关系,本来是打算和唐某某一起在工体附近吃饭,只是上车后她才发现车后还跟着好几辆跑车,在开往事发地点之前,自己并不知道唐某某是去那边飙车的。


  据悉,徐某入院后,唐某某母亲起初每天都来探望,给徐女士请了护工,支付医院产生的所有开销,总额有15万元左右,但后来已不再给徐某支付医药费。


  5月11日,也就是唐、于二人取保的前一天,被害人徐某正式向法院递交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书。目前,附带民事赔偿调解工作正在法官主持下积极进行,双方尚未达成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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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若木]
标签: 超跑 大屯路隧道飙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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