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发布了《关于青岛新机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公告期为6月1日-6月7日。批复要求建立机场噪声实时监控系统,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水池,建立区域联动一体的应急响应机制,将机场大气污染防治纳入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控体系中。
做好周边城镇规划控制
据介绍,环保部对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审查〈青岛新机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经研究,作出了详细批复。该项目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境内,与青岛市中心直线距离约39公里。项目为新建区域枢纽机场,设计目标年2025年旅客吞吐量3500万人次,货运吞吐量50万吨,飞机起降量约30万架次。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机场主体工程、供油工程、空管工程、东方航空公司基地工程和山东航空公司基地工程等。主体工程主要包括新建东、西两条平行跑道,其中东跑道按4F标准设计,跑道长3600米、宽60米,西跑道按4E标准设计,跑道长3600米、宽45米。建设两条跑道的平行滑行道和垂直联络道等。
该项目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环保搬迁安置等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并做好场址周边城镇规划控制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环保部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建立噪声实时监控系统
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主要包括:严格控制飞机噪声影响,认真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原则同意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复的机场噪声治理工作方案。
充分考虑运营期飞机噪声影响,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合理调整胶州市总体规划中用地功能规划等相关规划内容,并依法对临港工业区规划开展规划环评,严格控制周边城镇向机场方向发展。机场周围土地利用应充分考虑飞机噪声排放特点及其影响范围和程度,根据飞机噪声限值和敏感建筑物的噪声防护要求进行科学合理规划。在运营期计权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超过70分贝的区域内,严禁规划建设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噪声敏感建筑物。
优化飞行程序和灯光设计
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执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相关保护、管理规定,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生态保护工作。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临时工程应设置在用地范围内。剥离复用施工表土,及时开展生态恢复和绿化工作。加强鸟类保护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捕杀鸟类。运营期开展机场鸟情监测和鸟类影响研究,合理优化飞行程序和机场夜间灯光设计等,以减缓对鸟类及其栖息地的不利影响。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场区采用燃气锅炉和低氮燃烧器,储油罐采用内浮顶罐,油库区、加油站等区域的储油设施设置油气回收系统。制定大气环境监测计划,设置机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立区域联动一体的应急响应机制,将机场大气污染防治纳入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控体系中。机场投运后相应运行管理部门应适时组织开展飞机尾气环境影响专题研究,根据研究结论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减缓飞机尾气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预案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加大风险监测和监控力度,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做好与青岛市相关应急预案的联动,定期开展应急演练,落实各项应急管理措施以及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各类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生活垃圾和航空垃圾委托市政垃圾处理厂处理,来自疫区的国际航空垃圾和污油等危险废物按相关要求收集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
做好电磁辐射防护。优化平面布局,合理确定卫星天线、气象雷达、通信基站和变电站等选址,加强电磁辐射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电磁辐射水平满足相关限值要求。
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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