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者从山东食药监局了解到,自12月1日起,山东省各火锅店自助餐等餐饮服务单位需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处公示羊肉产地相关信息。
新华网山东频道11月29日记者近日从山东食药监局了解到,从12月1日起,山东省的火锅店、自助餐等餐饮服务单位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羊肉产地或来源、品牌等信息。
羊肉
山东省提出,严禁屠宰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病死、注水及注入其他物质的羊,严禁使用来源不明、病死羊肉及畜禽肉等不合格肉品加工生产,严禁销售病死、未经检疫、来源不明以及掺假掺杂等不符合食品安全的羊肉及其制品。餐饮服务环节严禁采购和使用病死、标签不完整、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的羊肉及其制品。火锅店、自助餐等餐饮服务单位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羊肉产地或来源、品牌等信息;提供混合肉的,应当向消费者明确告知。山东各级食药监部门、畜牧兽医部门将建立屠宰、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实施网格化监管,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查处。(转自新华网山东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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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羊肉 公示羊肉产地 整治打击羊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