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9日讯,根据我国最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今年的4月15日是我国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之所以设立这一教育日,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增强全社会民众的国家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利益。2014年11月1日,我国还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这部法律对于开展反间谍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利益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出售机密被判死刑
黄宇,生于1974年7月28日,四川省自贡市人,计算机专业,曾在某涉密科研单位工作。
向境外间谍机关提供15万余份资料,其中绝密级国家秘密90项,机密级国家秘密292项,秘密级国家秘密1674项,对我国党、政、军、金融等多个部门的密码通信安全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
黄宇,看上去貌不惊人,原本是某涉密科研机构的一名普通职员。然而他却从28岁开始,向外国间谍机构出卖情报,数量之大,范围之广,涉密之深令人震惊。
抓捕黄宇之后,国家安全机关立刻对他家进行搜查,结果发现了大量作案证据。护照上这些密密麻麻的海关印章,记录下了黄宇出境的详细时间与地点,其中21次都是为了与境外间谍组织见面,出卖机密并领取经费。
对于犯罪事实,黄宇供认不讳。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0条和第113条的规定,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任务,从事间谍活动,危害国家安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最终,黄宇因“间谍罪”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收缴间谍经费。对于这样的结果,黄宇追悔莫及。依法治国,有法可依,对于触碰法律底线的行为必须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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