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央视的一则报道,让数月前的新闻真正进入舆论场。
常州政府疑打压“毒校”事件 禁止学生转学
而这些结果,在学生家长眼中,被认为都与其毗邻的“毒地”有关。
旧闻
为什么说这是一则“数月前的新闻”?因为在今年1月,澎湃就对此进行了报道;2月,财新又跟进进行了深度的调查报道。但直到央视发出之前,这件事都没有真正意义上地成为“焦点”。
我们先来简单捋一下事情的经过。
常州外国语所在的地块,与那块“毒地”仅隔着一条马路。现在空旷的“毒地”,在数年前曾是三家农药化工厂的所在,而其中的常隆化工,则在这里生产长达半个世纪之久。在澎湃、财新、央视的报道中,都提及这里的老员工曾经实名举报,在化工厂的搬迁过程中,曾经违规在地下埋藏了大量的固体废物,其中包含许多剧毒物质。
央视拿到的“一份项目影响环境报告”显示,这片地块土壤、地下水里以氯苯、四氯化碳等有机污染物为主,其中污染最重的是氯苯,它在地下水和土壤中的浓度超标达94799倍和78899倍,四氯化碳浓度超标也有22699倍,其它的二氯苯、三氯甲烷、二甲苯总和高锰酸盐指数超标也有数千倍之多。
看上去是很确凿的一则环境污染新闻,但如果回溯过去,却呈现出扑朔迷离的意味。
因为,自从去年9月搬迁新址以来,学生家长在接送孩子的途中就不断闻到异味,也接连有学生出现了头痛、皮肤异常等症状;而在此期间,那块“毒地”,却是一直在进行“土壤修复”工作的。修复的目的,起初是为了将这一工业用地转变为商业用地;之后,则改成了绿化用地,计划在原址上建设一座生态公园。
校方、政府反复出具的检测报告也让家长感到怀疑。在今年1月紧急叫停修复工作之后,当地环保部门和学校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均检测称,土壤、地下水的主要污染物指标合格;而在土地修复取得成果之后,学校周边的空气也是合格的。
该如何解释这种反差?
检测
首先让人疑惑的是环境检测的结果。政府部门、以及委托第三方的结果结果均显示主要污染物正常(1月份检测结果),为何这些学生依然出现了身体不适的症状?
岛上的环境问题专家云间子妹妹告诉我们,从技术角度看,这其中有两个原因。
第一,央视的新闻中,专家也已指出,政府部门的检测中测量的主要是一些基本污染物,但没有专门检测农药残留的成分,而这块土地上之前的化工厂就是以生产农药为主的。而农药往往是一些稳定的大分子化合物,成分稳定,不太可能分解成常规污染物。如果不专门去查农药这样复杂化合物指标的话,的确不容易查出这些物质的污染程度。
第二,政府部门在1月份的检测结果,是在此地块基本完成土壤修复工作之后进行的。而从报道来看,这次的污染本身就是“土壤修复”这项工作造成的——修复过程中的开挖泥土等作业流程,使地下的高浓度污染物质挥发到空气中,造成了次生污染。而在土壤进行黏土、覆膜等修复之后(效果也要视流程和技术而定),确实会使空气中不容易检测到污染物,但实际上污染物依旧在地下,通过吸附于土壤颗粒、溶解于地下水的方式进行缓慢的污染,甚至通过几百年的生物降解过程也不一定能完全解除。
从现在来看,应该是这种短暂的暴露以高浓度的方式影响了人体健康;在此情况下,政府不挖了、继续埋起来的话,通过雨水、地质变化等方式,可能还会影响周围环境,尤其常州这样的地方地下水系还算发达。这种污染可能更为缓慢、也更为持久,倒不如全部停课、彻底把污染地块弄干净,一劳永逸。
这也就能解释,为什么2月5号的时候,常州环保部门的文件显示,苯、氯苯类的常见的剧毒农药的成分,在空气当中没有检测出来;当时环保部去检测时,对土壤的覆盖也已经开始了。
而在知乎上,有网友贴出了2007年到2015年该地块的卫星图。图像显示,土壤修复的过程,与学校进行教学的去年那个学期的时间高度重合;在此过程中,暴露在工厂地块内部的河流颜色有时呈深绿色,有时呈暗红色,均有污染可能。而在云间子这样的专业人士看来,这种大量裸露处理污水的情况本身就很不规范,应该用污水罐存放进行专门处理。
2015年5月,道路北边的工厂地块开始修复,水呈暗红色。来源:知乎网友徐Anthony
违规
毒地旁边有学校,看上去是很匪夷所思的逻辑。但就是这样匪夷所思的逻辑,却从2010年工厂搬迁开始持续到了现在。
比如一个明显的匪夷所思之处就是,学校的动工首先就是典型的“未批先建”,环评报告出具是2012年3月,而2011年8月学校就已经开始动工了。同样匪夷所思的是,作为常州最好的初中之一,政府为什么要在明知旁边地块曾经有毒的情况下让其搬迁至此?
这也要从两方面来看。
第一,是对土壤污染本身的认识就不足。对受污染严重的土地进行“土壤修复”成为业内乃至行政的共识,是在2014年环保部和国土部发布《全国土壤污染状况公报》之后;在那之前,人们对此的认识根本不足。如果从最善意的角度来揣测,无论是教育部门、当地政府还是校方,都不会恶意存心地把一个好学校选在这样一个“棕色地块”,他们可能根本就不知道污染物可以扩展到这样大的范围,同时土壤修复还可能造成二次污染。别说这些人,就是做修复的施工方,也不一定有这样明晰的意识,否则至少在修复的施工中,他们应当就对周围几百米的范围进行防护告知。
第二,当然是地方利益的动机。一个工业地块转换成商业用地或绿化用地,本身并没有什么错;但工厂搬走后,如何继续保持土地的出让价格、带动周围区域的发展?建学校当然是个好主意,好学校尤其如此。因为学校在这里,就有人气;周围的商业、住宅等,也会带动着水涨船高。对于土地财政占比极高的地方政府来说,这应该是一笔好买卖。所以,当地环保部门的人才会面对《财新》记者采访时表示,地方政府是下了很大决心进行整治的:本来这块地是要卖给亚洲著名的SM集团进行商场开发的,但现在不但人家不来了,政府还投入了几个亿进去修复。
云间子不无无奈地表示,常州政府能拿钱出来做修复已经算是“进步”了;如果换作是一个没钱的政府,在污染地块上面填土覆盖,水泥混凝土一浇筑,或许谁都看不出下面是什么,但长年累月的过程中,就会变成慢性的污染源。
这也就能解释为什么这件事延宕至今才暴露于舆论之中。在网络热炒的当下,有不少当地的网友表示,当地的政府对此事曾经一直持打压的态度和做法:不准该校学生转学、不准老师辞职,如果有家长抗议,则去做家长的工作,等等。
寄希望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拖延政策,最后终有纸包不住火的一天。
责任
那么,问题来了:这些孩子的身体健康问题,究竟应该由谁来负责?
一个很悲哀的答案可能是,这个责任追究起来可能会很困难。比如,首先就要界定污染和病变之间的关系——从法律上,要证明这种关联性,可能难度很大。美国历史上唯二的环境污染导致疾病的大案中,当事人就曾经花费了巨大的代价去证明这种关联性,最终获得赔偿,而那已经是半个多世纪前的事了。从1958年第一起污染到1980年居民的搬迁、赔偿的开始,中间差不多有30年,后果已经不可逆。
第二,如果要追究责任,以下几方可能会形成一个循环:从直接的污染来看,是土壤修复过程导致的;但土壤修复的施工方又仅仅是乙方,甲方委托者依然是政府(但同时,施工过程中的违规,比如报道中提到的抽取地下水施工同样造成了污染)。从政府角度来说,要追责则需要同时追两方面的责任:第一,官员可能存在的玩忽职守;第二,对这块土地造成污染的企业。
常隆化工,其实本身就是一个有着黑历史的企业。被曝出“养猪场下埋万吨剧毒”的,是这个企业;该企业也曾经因为违规向河流中排放污染废水而被法院判罚1.6亿元。而在我们的现行法律中,对此的追责规定也是不足的。比如,在搬迁之时,其实就已经默认了“权利和责任已经了解”;如果当时政府没有就土地污染的状况作出要求、说明要恢复到建厂前的状态,企业就有理由推脱土壤修复的成本,最终往往也是政府来买单,法律也没有规定让企业承担污染修复的成本。而从企业的角度来讲,如果要使用高标准的环保设备,生产的利润就可能会失去。
毕竟,他们挣的本来就是环境的钱。而利益一旦被冠以“公共”二字,就往往没有太多人去在乎,尤其当这件事“事不关己”的时候。
但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到,在有员工实名举报违规排放和填埋的情况下,常隆化工目前一切依然。财新的报道中就提到,当地的环保部门多次检测,也没有查到污染的情况——这真让人费解,不是么?但其实也容易理解,毕竟一块被认为是“毒地”、需要政府投入修复的土地,和一块不用政府做什么的土地比起来,哪个对财政的负担更轻,一目了然。
我们常常用“国情”来解释很多事情,这个词也确实可以解释很多事情。比如污染这件事,西方发达工业国家曾经走过,像中国这样的后发国家也一定会经历污染;今天的常州将其搬迁,而在经济更加落后、财政更加困难的地区,可能还有很多政府愿意招这样的商、付出这样的代价换取发展。
但问题在于,这并不构成不作为的理由,尤其不构成乱作为的理由。正因为别人摔过跟头,自己才要避免摔跟头。
这件事还有很多疑点没有公布:比如,到底是用的什么技术进行的修复?当时施工的工人有没有受到影响?在当地打孔检测的土壤、水分的污染情况到底如何?这些细节都有待进一步观察。真相如不明了,追责就成侈谈。
在全国的注视下,环保部成立了调查组,教育部也已经注意到此事;当地的政府,则是“连夜召开会议”,表态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去接受各方监督。从事件曝出时的“打压”“封堵”,到盖不住了之后的坚决表态,类似的剧情我们已经看过太多。它也许不会是最后一次,但一定是让我们记忆深刻的一次。
从这个意义上说,被污染的常州,需要“深挖”的远不只是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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