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卖玩具枪入狱终获无罪 获赔偿金35.4万元】2010年3月,王国其从看守所被带到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开庭。直到此时,王国其和妻子才知道,自己的玩具枪是仿真枪。
男子卖玩具枪入狱终获无罪 获赔偿金35.4万元
同年5月,越秀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王国其非法买卖运输枪支罪名成立,判决十年有期徒刑。
坐在被告席上的王国其,听到判决感到天塌了下来。
“十年?这样就十年了?”王国其当庭嚎啕大哭:“那种枪是塑料子弹,我还打到过自己的腿,就一个红点,真的不伤人。”
一周后,他向广州中院提出上诉,同年年底,广州中院宣布维持一审判决。
在中院宣判后,王国其从待了一年零四个月的看守所转到韶关监狱。
令王国其想不明白的是,自己的上家左英,涉案金额高达500多万元,判了6年。左英的上线林伟平,生产5万多支“枪支”判了3年。而他只是卖了与他们相同的枪形物,就被判了十年。
在监狱里,每当有人询问王国其是怎么进来的时候。
“卖玩具枪进来的。”
“玩具枪能判十年?你的枪肯定有问题。”
“我卖的就是玩具枪……”
对于王国其的回答,没有一个人相信。
有时候,就连王国其自己都怀疑:“难道真的是卖的枪有问题?”
在王国其被判十年并转入监狱后,妻子王书可每个月都会前来探视。
一次,王国其以为又是妻子来了,可是走到会见室门口时,觉得有点不对,定睛一看,竟是80多岁的老母亲坐在里面。原来,家里人担心老母亲在有生之年再也不能与小儿子见上一面,便将她从老家接来广州,并带到监狱看望王国其。
母亲看到身穿囚服的儿子,眼泪便止不住的往外流。母亲一颗颗落下的眼泪,仿佛滴在儿子的心里,王国其也哭个不停。
在短短半个小时的会见时间里,母子二人并没有说太多的话。
“为什么?你卖的不是玩具吗?”
面对母亲的问题,王国其回答不上来,他也想知道为什么。
在狱中,王国其的工作是焊接电脑线。由于能按时完成任务,表现良好,他获得了二十多个嘉奖,但他从来没有申请过减刑。因为申请减刑的前提是要承认自己有罪。
王国其很孤独,总觉得自己跟狱中的其他人是不一样的。“他们是真的罪犯,我不是。”
判定无罪
2014年11月26日,王国其永远忘不了这天。这是越秀区法院对王国其案重审进行宣判。
“怎么没看到检察院的人来?”
上庭后,王国其发现,今天的判决与平日有些不一样。已经经历了三次判决,准备迎接第四次的他对法庭程序已了如指掌。
尽管检方的人未到,宣判却照常进行。
“在诉讼过程中,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以本案证据发生变化为由,于2014年11月17日向本院提出要求,撤回对被告人王国其的起诉……本院裁定如下:准许检察院撤回对被告人王国其的起诉。”
对这一判决结果,王国其有些迷糊。宣判一结束,他就上前去问法官:“没有宣判有罪还是无罪,我到底有罪没罪?”
法官答道:“我没说你有罪。”
“那撤诉是什么意思?”
“撤诉就无罪了。检察院已经撤销了起诉,你可以去行使你的权利。”
王国其并未满足于检察院撤诉的结果:“撤诉总感觉有些不清不楚的,我还是想拿个无罪的判决书,还想让法院说清楚,我卖的仿真枪到底是不是枪。”
就这样,王国其在法院裁定后判决的第九天提交了上诉状。
2014年12月,王国其为拿无罪判决,提出上诉;2015年9月12日,广州中院裁定撤销越秀区法院裁定,案件发回越秀法院重审;2015年12月30日,越秀法院再次裁定,准许越秀区检察院撤回起诉。
在几个来回后,2016年1月25日,越秀检察院发出不起诉决定书,认定王国其没有犯罪事实,不构成犯罪。
如释重负的王国其在回家的路上反复琢磨法官的话:“应该是说我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了吧。”
2016年2月,王国其已向广州市中院提出了国家赔偿申请,要求支付32万元人身自由赔偿金以及3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67万元。
最终,因为王国其被限制人身自由共1461天,获赔偿金35.4万元。广州中院还酌情支付王国其精神损害抚慰金8万元,也就是说王国其共获得赔偿金43万余元。
【男子卖玩具枪入狱终获无罪 获赔偿金35.4万元】同时,广州中院满足了王国其的要求:向其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去函说明判决及赔偿情况,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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