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青岛发布《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简称《条例》),作为规范养犬管理的地方性法规,6月8日正式实施。
【青岛养犬条例6月8日正式实施 居民每户限养一只犬】每户居民限养1只犬、需登记并缴400元服务费、违者最高罚2000元……近日,青岛发布《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简称《条例》),作为规范养犬管理的地方性法规,6月8日正式实施。
青岛养犬条例6月8日正式实施 居民每户限养一只犬
取得犬只后,应到养犬登记服务场所办理信息登记,领取犬牌,按照每只400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养犬管理服务费。
符合条件的犬只应当注射狂犬病疫苗,实行免疫登记卡和电子标识管理。
此外,专家确定了烈性犬名录,居民不得饲养名录中规定的藏獒等40种烈性犬。
早在去年4月,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就表决通过了《条例》,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独居住所的居民,可以养犬,且每户限养一只。养犬应当交纳管理服务费,不得饲养烈性犬等,违规将会受到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没收犬只。但未明确规定收费标准、禁养的犬只具体种类等细节。
青岛并非我国首次推行“独狗”政策的城市。
早在2009年,成都就出台相关管理条例,规定限养区域每户只能养一只,并办理《登记证》,禁养烈性犬大型犬。此外,犬只伤人、犬只扰民、不及时清理粪便,均有相应的罚款措施。
【青岛养犬条例6月8日正式实施 居民每户限养一只犬】哈尔滨、珠海、常州、南昌等地均出台了类似政策。其中,哈尔滨规定“身高超过50厘米,体长超过70厘米,都属于禁养范围”,被质疑对禁养犬种“一刀切”;常州“最严限狗令”引发热议后,改“强制限养”为“提倡限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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