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5月15日是我国第22个“防治碘缺乏病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科学补碘,重在生命最初1000天”。
5月15日是我国第22个“防治碘缺乏病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科学补碘,重在生命最初1000天”。5月14日,市疾控中心发布相关数据称,我市居民碘摄入量总体状况适宜,但孕妇、乳母碘营养逐年下降,处于适宜值的相对低的水平,今后仍需科学补碘。
据市疾控中心慢病地病防制科副主任纪锋颖介绍,碘是影响智力发育的重要微量元素之一,人体缺碘会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导致发生碘缺乏病乃至残疾。我市虽地处沿海,但历史资料及我市水碘调查结果显示,我市属外环境缺碘地区(水碘含量中位数为7.35微克/升)。因此,多年来我市一直执行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的政策,并于2012年执行了新的盐碘含量标准(25毫克/千克±30%)。市疾控中心每年严密监测我市居民的碘盐食用情况及居民的碘营养状况,据2014年我市碘缺乏病监测数据显示,居民户碘盐覆盖率96.6%,合格碘盐食用率94.64%,8-10岁儿童尿碘含量中位数206.5微克/升,孕妇尿碘含量中位数166.1微克/升,哺乳期妇女尿碘含量中位数128.8微克/升,成人尿碘含量中位数149.5微克/升。监测数据表明,我市自食用新标准碘盐以来,居民碘摄入量总体状况适宜。但是孕妇、乳母碘营养逐年下降,处于适宜值的相对低的水平。
专家表示,不同人群碘的推荐摄入量也不同,0-3岁为每人每日50微克;4-10岁为每人每日90微克;11-13岁为每人每日120微克;14岁以上为每人每日150微克;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为每人每日250微克。建议居民购买小包装碘盐,存放时间不宜过长,做到随吃随买。为防止碘丢失,烹饪时不宜过早放入碘盐,宜在食物快熟时放入,避免用碘盐爆锅、长时间炖、煮,以免碘受热失效而失去补碘的作用。此外,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炎、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等患者中的少数人,因治疗需要遵医嘱可不食用或少食用碘盐。生活在高碘地区的居民也不宜食用碘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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