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发现,该事件凸显出两个问题:一是路怒症;二是别车,即不按规定让行。5月5日,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路怒症”常穿插于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中,并容易导致交通意外。
不按规定让行最常见
乱变道、强行超车、爆粗口……不少司机在面对糟糕的交通状况时都曾有过如此表现,这些也被专家称之为“路怒症”。调研指出,司机们表现出来的“路躁”情绪源于驾驶中面临的各种压力,比如交通拥堵、恶劣天气、车辆事故、其他司机的野蛮驾驶行为等。随着汽车的普及,“路怒症”这一西方交通怪病竟然也开始在我国大陆出现并传染。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路怒症”不是一个统计指标,因此没有关于它的详细数据,比如发生率、引发的事故率等。但在日常的交通管理中,交警部门对“路怒症”的表现形式有个大致的了解,最常见的表现形式就是不按规定让行,其结果是引发刮蹭事故或导致交通拥堵。
作为“路怒症”的主要表现形式即不按规定让行。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不按规定让行的,交警部门可给予200元以下罚款并记3分的处罚。此外,在26种不按规定让行的情形中,一旦发生事故,不让行的一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路怒症”害人害己
记者从我市几个交警大队了解到,在平时的处警过程中,他们也遇到过路怒症引发的意外事件。比如4月底,黄岛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就查获了一名犯了“路怒症”的醉酒司机,这名男子骑着一辆摩托车,在行驶过程中感觉被一辆黑色的轿车给别了一下,于是大为恼火,加大油门追上去,非要还回来,结果由于自己驾驶技术不行,在两车互别的过程中,这名男子骑车摔倒在地,对方则加油门跑了。该男子气不过,打电话报警,称被一辆轿车蹭倒了,肇事车辆逃逸。交警赶到后,发现该男子一身酒气,经测试,构成醉驾。该男子因为“路怒症”招来了刑罚,后悔不已。
此外,由“路怒症”引发的治安案件也屡见不鲜。只因在行车过程中双方多看了一眼,而后便引发了争道抢行,再发展为“别车大战”,最终上演“全武行”,双方均受伤入院,并受到治安处罚。
“很多时候,不知道为什么,驾车的双方突然就爆发了矛盾,并表现在行车过程中,这是十分危险的,由此导致的刮蹭事故、交通拥堵、人身伤害比比皆是,待冷静下来,双方又都开始后悔,称当时不该冲动。”交警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说。
避免路怒症有小妙招
当然,“路怒症”也是可以预防的,预防的主要方式是文明行车,学会礼让。此外,还有网友整理了一些具体的预防方式:学会为自己减压,切勿将不良情绪带至车内;保持车内适宜温度,有助于控制情绪;出门前准备周全,避免因匆忙出门忘记物品而导致不安情绪;开车别在路上争吵,退一步海阔天空;播放一些平淡一些的车内音乐。
交警教你合法变车道
交警部门总结了六种常见的违法变更车道行为(见表),同时重申了合法变更车道的规定: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者掉头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但是部分机动车驾驶人变道不打转向灯已经成为了驾驶习惯,这种危险的驾驶习惯不仅扰乱交通秩序,还极易引发刮碰交通事故。
此外,根据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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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怒症”六大典型症状
●症状一:开车“骂人”成常态;
●症状二:驾车情绪容易失控,一点堵车或刮碰就有动手的冲动;
●症状三:喜欢跟人“顶牛”,故意拦挡别车,不让其进入自己车道,或者别住其他车辆;
●症状四:开车时和不开车时的脾气或情绪判若两人;
●症状五:前面车辆稍慢就不停地按喇叭或闪大灯;
●症状六:危险驾驶,包括突然刹车或加速,跟车过近等。
六种最常见违法变道行为
●机动车在道路变更车道时未开启转向灯;
●进入交叉口导向车道后,穿插排队等候车辆;
●行驶中突然变道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
●机动车变更车道时,一次变更两条以上车道;
●机动车跨越 “禁止变换车道线”即白色实线或导流带变更车道;
●左右两侧车道的车辆向同一车道变更时,左侧车道的车辆未让右侧车道的车辆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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